10.13887/j.cnki.jccee.2020(2).7
复杂客体视域下我国遗弃罪的缺陷和完善
我国遗弃罪的犯罪客体长期以来被认定为“生命、身体健康”和“围绕家庭展开的权利义务”,看似合理,实则会导致定罪中犯罪主体过于狭窄,司法实践中犯罪打击范围不当扩大.唯有回归单一客体,才能廓清本罪和它罪之界限,更大限度的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权益.
遗弃罪、犯罪客体、送养亲生子女
29
D924.3(中国法律)
2020-11-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30-33
10.13887/j.cnki.jccee.2020(2).7
遗弃罪、犯罪客体、送养亲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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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3(中国法律)
2020-11-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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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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