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887/j.cnki.jccee.2019(2).10
成年监护制度改革探析
老龄化是促进成年监护制度写入法律的主要原因.《民法总则》对成年监护制度进行了改革,扩大了被监护人的范围,规定了意定监护制度,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监护制度类型体系,这充分体现了最大程度的实现民事主体按自己意愿的理念.从整体来看,《民法总则》规定的成年监护制度是一次成功的改革,但也存在不足.本文对于这一改革的不足之处进行分析,并且提出相关建议.
民法总则、监护制度、成年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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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1(中国法律)
2019-08-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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