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5787.2013.06.013
行政协商基本问题探析——以其性质界定为基点
行政协商,作为一种植根于中国本土语境下的具体行政行为之程序,对于解决当前官民冲突日益严峻、行政行为实效甚微等问题具有重要的阶段性意义.而行政协商之适用范围的划定,决定着相对人直接参与的限度.在中国的现实背景下,除却行政协商的正功能之外,将会可能附随性地产生诸多负功能.
行政协商、程序、适用范围、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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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1(中国法律)
2014-03-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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