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4-5787.2011.01.030

创新型法律人才培养目标下的法学实践教学

引用
培养创新型法律人才是我国法学教育的首要任务.传统的封闭教学模式不能满足创新型法律人才培养的需要,现行实践教学存在的不足又制约其培养功能的发挥,因此,应在明晰法学教育培养目标的基础上,树立"全程"实践的教学观念,通过精心设计实践教学体系、改善教师队伍结构、丰富实践教学形式、完善实践教学评价体系等路径,实现重构法学实践教学体系的目的.

创新型人才、创新型法律人才、实践教学、现状分析、体系重构

20

G642.1(高等教育)

2011-08-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81-84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学报

1674-5787

50-1196/Z

20

2011,20(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