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5787.2005.04.030
同性恋之法理初探
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同性恋已经存在了几千年,在中国古书上也有断袖之癖的记载.历史上大量才华横溢的政治家、艺术家、哲学家都是同性恋者,龙阳君、汉哀帝、郑燮(郑板桥)、苏格拉底、柏拉图、米开朗基罗、圣·奥古斯丁、莎士比亚、列奥纳多·达·芬奇……优秀的同性恋名人数不胜数.但是,因为与传统的社会习俗相悖,直到今天,同性恋群体依然是一个被极其边缘化的群体,经常视作异类,不被我们强权社会所接纳,而在当代以自由、公平和正义为价值理念的法律世界中,我们应当为他们做些什么.
同性恋、性取向、成因、艾滋病、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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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052(法的理论(法学))
2005-10-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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