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8348.2016.13.049
分类培养模式下完善研究生导师制的探讨
通过对我国导师负责制的发展和现状分析,以本校现有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指导模式为基础,探索不同类型导师制的责权构成,完善制度保障体系,包括导师选聘办法、分类考核评价制度、导师激励与问责制、导师权利制度保障等.以期为提升导师指导水平,深化研究生教育制度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奠定坚实的基础.
1我国导师负责制的发展历程和现状
我国的研究生教育经历了单一导师制、一主多辅导师制、双导师制的发展历程:1912年和1913年,北大沿袭着单一导师制,清华沿用一主多辅的模式.20世纪40年代后期,导师制由单一导师制逐步向一主多辅过渡.1953年,高等教育部正式确立了研究生导师制,颁布了《高等学校培养研究生暂行办法(草案)》.80年代,中国研究生教育培养实行将单一导师制和一主多辅紧密结合的导师制.2010年来,为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研究生教育结构实行战略性调整,国家大力发展专业学位教育,建立校内外双导师制,共同承担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
分类培养模式、完善研究、双导师制、研究生教育、一主多辅、专业学位研究生、研究生导师、导师负责制、制度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专业学位教育、社会发展需求、教育制度改革、战略性调整、指导水平、指导模式、暂行办法、学术学位、选聘办法、完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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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43(高等教育)
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改重点课题yjg142004;重庆市研究生教育教改一般项目yjg153082
2016-07-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860-1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