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8348.2014.32.045
精神障碍患者康复后权益保护
新的《精神卫生法》虽已出台,但精神障碍患者的权益仍未受到切实的保护。据中国网新闻中心2013年7月12日报道,仅在北京海淀区精神卫生防治院1家,经评估符合出院标准的患者约150~160人,但其中约80%的人被留在精神病院里,占到全院患者数量约40%。直接导致近一半的医疗资源被占用,而更需要康复治疗的患者无法入院。《法制晚报》2013年9月13日报道,在珠海有7名符合出院条件的精神障碍患者被医院留置在东莞一汽车站。院方并未通知患者家属也未通知送患者前来治疗的公安机关,甚至未给患者办理出院手续。浙江老年报2013年9月11日报道,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老年精神科主任医师陈梅芳表示,很多康复的精神障碍患者出院后病情反复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出院后的精神康复没有做好:患者未能按时服药,家属朋友对患者的精神支持鼓励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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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9-019(保健组织与事业(卫生事业管理))
2014-12-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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