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8348.2014.17.051
军队医学院校教学评价工作回顾与新一轮思考
教学评价即教学工作评价,是对高校教学工作状态和水平进行的综合性质量评估活动,是提高和保障高等教育质量的必要措施。军队医学院校教学评价工作是根据国家和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在充分研究跟踪和学习借鉴国内外高等教育评价理论与实践的基础上,在军队教育主管部门主导下稳步推进和实施的,其发展过程大致经历了3个阶段:(1)论证试点阶段,时间为1986~2001年。1986年6月,中央军委颁布了《关于军队院校教育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要逐步建立教育评估制度,要对全军院校开展教学评价研究工作,自此开始了连续10年的跟踪研究和论证;(2)完善成熟阶段,时间为2002~2005年。军队相关教育管理机构在前期试点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各类院校的教学评价指标体系,发布了5种评价方案,形成了比较完善的评价指标体系。2004年11月,总参谋部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暂行规定》正式颁布了《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教学工作评价规定》,这是教学评价工作正规化和法制化的重要标志[2];(3)全面推广阶段,时间为2006年至今。根据军队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的总体部署,军队院校全面普评阶段在2006年正式启动,并计划于2010年前完成此项工作。全军医学院校在此时期陆续参加了教学评价工作。2007年,第二军医大学作为第一家医学院校参加了教学评价。2011年,全军医学院校教学评价工作结束。
军队医学院校、教学评价、军队教育、评价工作、主管部门、院校教学、评价指标体系、军队院校、教育评估制度、工作评价、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价理论、人民解放军、总体部署、重要标志、中央军委、质量、政策法规、暂行规定、学习借鉴
G64;R19
2014-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2240-2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