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1-8348.2013.22.044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人的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探讨

引用
由于医疗损害纠纷案件的特殊性,决定了鉴定成为大多数医疗损害纠纷案件必经的程序。因为医疗诉讼大多涉及医学相关专业领域的科学问题,审判法官无法对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损害后果与医疗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一些专业性问题进行事实和法律上的判断,他们必须借助于鉴定人提供的鉴定结论才能准确把握案件事实从而做出裁判[1]。可以说鉴定结论直接影响着司法判断,而鉴定结论来自于鉴定人,所以,明确鉴定人的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非常重要。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均未设专门条款来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人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2],以至于降低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的质量和公信力,影响到医疗纠纷的公正处理。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人的权利、义务、鉴定结论、鉴定人、医疗行为、医疗损害、纠纷案件、法律责任、专业性问题、专业领域、因果关系、医疗诉讼、医疗纠纷、损害后果、司法判断、科学问题、公正处理、公信力、质量

F24;F06

2013-09-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2680-2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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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学

1671-8348

50-1097/R

20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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