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8348.2012.20.041
重庆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保障能力研究——以城口县为例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按照参加者互助共济的原则组织起来的,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医疗保障制度[1].重庆市自全面实施新农合制度以来,不断完善补偿政策,持续提高住院补偿费用,切实减轻了农民就医的负担,广大患者从实惠中逐渐接受和认可了新农合.但是,新农合的保障力如何,影响因素是什么,怎样提高,这些问题的解决有助于完善新农合政策.城口县地处重庆东北,经济发展处于全市中等水平,农业人口约占84%,2007年开始实施新农合制度,是全市最后一批开展的区县之一.
重庆市、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保障能力、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保障制度、基本医疗服务、接受和认可、政府组织、补偿政策、影响因素、农民就医、农村居民、经济发展、互助共济、大病统筹、持续提高、补偿费用、城口县、住院、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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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9;R95
2012-08-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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