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
广东省教育厅21日通报称,广东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使教师从“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
广东此前出台《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的指导意见》,推动城乡教师交流轮岗,建立县域内城乡教师定期流动的刚性约束机制,保证县域内每年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城乡交流人数占教师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9年以上,校长在同一学校任满2届,原则上要在本县域内交流轮岗.2017年全省共3.9万名校长教师参与交流,占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数的17.8%,其中县级以上骨干教师约占21%.
2019-05-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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