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优质均衡督导评估推进义务教育公平优质发展——教育部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
日前,经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同意,教育部印发了《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决定建立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制度,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督导评估认定工作.一、《办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督导评估制度、义务教育公平、优质发展、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评估办法、教育督导、委员会、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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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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