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学分政策助推渝东北教师发展共同体的深度融合
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行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6] 12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的管理意见》(渝教师发[2017] 1号),不但对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规范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完善五年一周期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切实提高培训质量”,[1]提出了非常明确具体的要求,而且对于正在成长壮大中的渝东北教师发展共同体,如何推动各成员单位的深度融合,共同提高培训质量,也有着非同寻常的指导意义.
中小学教师培训、政策、东北、教师发展、共同体、学分管理、培训质量、教师培训机构、教育委员会、深度融合、培训制度、管理意见、共同提高、重庆市、教育部、周期、县级、规范、单位
G45;G40
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单位资助教育部规划课题“西部贫困地区教师继续教育现状及发展策略研究” FKB120427
2017-06-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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