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督导评估为有力抓手工作强力持续推进
12月25日至30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重庆市申报的11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县进行了督导检查.本次督导检查是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教育部与重庆市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要求,本着”公平公正、严格把关”的原则,在对重庆市11个区县的申报材料严格审核的基础上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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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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