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13769/j.cnki.cn50-1011/d.2016.07.018

《魁北克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英译本中的情态动词比较研究

引用
以定量分析的方法,统计了《魁北克民法典》和我国《民法通则》英译本中出现的4个情态动词,即shall,may,must 和 should。结果发现,民法条款中 shall 和 may 使用较多,而 must 和should使用相对较少,我国《民法通则》英译本中不分具体的情境,出现过度使用shall的情况, may可以等同于汉语中的情态动词“可以”,在否定意义中则表示“不得”。

《魁北克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英译、情态动词

H315.9(英语)

2016-09-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82-87,113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重庆与世界(学术版)

1007-7111

50-1011/D

2016,(7)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