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和艺术品的不同
自然景观是自然的,艺术品是人创造的,人文景观是经过人类物质和精神实践活动加工改造过的自然,这是对上述三种审美对象最基本的区分.但某些审美理论论及自然美时却偏离了这些事实,倾向于忽略自然美独立的、客观的存在.因此,对它们进行系统的区分是必要的.本文从审美对象的角度三种审美对象做了区分,与否认自然美客观存在的理论和"审美意象"论做了简单的对话,认为美的创造论或生成论是与审美事实和人的天性相违的.
自然景观、人文景观、艺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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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3-0(美学)
2011-05-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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