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法决策风险防范的法制路径研究
伴随算法决策在行政、司法和商业等领域的深度应用,隐私泄露、算法歧视与人类自主性受损已成为三大主要风险.为防范该类风险,首要的是须重申、确立并加强人的主体地位意识,以此反向定位算法决策的工具属性.在此前提条件下,亦应借力他山之石雕琢己玉,积极借镜以美国、欧盟和德国为代表的域外经验,研习其有关算法决策的制度构建与规则设计,尤其要关注法律制度、规则设计的针对性与专业性.当然,更需立足我国国情,切实把脉时代发展,在适时运用比例原则以加强算法决策风险评估机制的同时,科学合理界定责任 主体,明确制定该类风险责任承担的相关法律法规,以最大化降低因法律模糊性而遭致数据主体的二度伤害.
算法决策、算法决策风险、风险评估、责任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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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0.4(中国法律)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网络社会发展问题研究中心重点研究课题
2021-07-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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