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8268.2020.06.009
论被遗忘权的本土化移植
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公民的个人信息和个人隐私极易遭受滥用和侵害.以达成数据主体对于个人信息的主动自决意愿为内驱动力的被遗忘权,欧美发达国家因符合其政治需求和价值主张而广泛确立.虽然被遗忘权权利本质亦与我国社会发展实际相契合,且国内的立法司法实践也为其培育了移植基础,但被遗忘权在我国的本土化移植仍然面临诸多障碍,如信息技术瓶颈、商业风险增加、现有制度衔接低效等.从厘清被遗忘权基本概念、建立专门信息保护机构、构建商业化个人信息储存及使用机制、明确被遗忘权救济渠道与规则以及升级信息保护技术等方面为切入点,寻求被遗忘权本土化移植的解决思路.
被遗忘权、GDPR、个人信息保护、本土化移植
32
D923(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大数据战略视野下的个人信息权利义务体系研究;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
2020-12-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7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