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8268.2017.01.008
中德网络帮助犯规制体系之评介反思
在全球信息化背景下,网络空间中涌现出大量犯罪技术支持行为并且逐渐呈现出产业化发展趋势,网络犯罪帮助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显著增加.与德国模式相比,我国虽然在推进网络帮助行为正犯化方面进行了许多创新性的立法和司法尝试,但却欠缺对传统刑法理论之合理性的反思.帮助行为的网络异化为片面共犯理论的证成提供了契机,进而引导我们对我国犯罪论体系的转型进行思考.
网络犯罪、犯罪服务型行业、帮助犯正犯化、片面共犯、阶层性犯罪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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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4(法学各部门)
2017-05-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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