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8268.2006.01.025
服务器系统日志的证据法规制刍议
日志对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预防和惩治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能够用于诉讼活动的日志证据必须满足实体和程序两个条件:首先,日志内含案件事实信息,并且能够通过案件事实信息所反映出来的案件事实证明诉讼主张的存在;其次,日志证据的收集程序合法.从实体上和程序上对日志进行规制是保障日志安全有效的关键.
服务器系统、日志、证据、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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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639(刑法)
2006-03-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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