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135.2012.06.029
我国现行有限卷证移送方式的基本内容
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时依法必须移送的卷证材料中,由于起诉书、证据目录和证人名单指代明确、争议不大,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以及“六机关”《规定》对其作了大致相同的规定,但就“主要证据复印件或照片”而言,由于“主要证据”的内涵、外廷和判断标准具有较强的主观性,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曾经对其作了截然不同的规定,即使是在“六机关”《规定》出台之后,两者仍然存在不少分歧.
起诉书、证据目录、证人名单、主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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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2(中国法律)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公正审判视野下的刑事卷证移送及其配套制度研究"12BFX057;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刑事卷证移送制度改革研究"11YJA820068;重庆三峡学院博士资助计划项目12ZZ49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3-04-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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