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4764.2008.05.015
EPC总承包新型计价合同——目标合同应用研究
EPC总承包项目规模较大,在投标报价时,工程范围不确定,工程量与最终完成工程量存在很大差异.当采用总价合同作为其计价方式时,承包商则需要承担较大的风险,因而通常报价较高.而且在总价合同条件下业主与承包商双方对工程技术方案优化的积极性不高,业主有扩大工程标准及工程范围的倾向,结果容易导致工程造价增加.目标合同作为一种新型计价方式适用于工程项目范围没有完全界定或预测的风险较大的情况,并给合同双方带来工程技术方案优化的积极性,对降低工程造价有积极的意义.目标合同非常适合作为EPC工程总承包的计价合同.
EPC总承包、目标合同、合同计价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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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723.1(建筑施工)
2009-0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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