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4764.2004.06.022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实施探讨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技术法规,不同于一般技术标准,必须严格执行.2002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于2003年1月1日起施行,其强制性条文由原来的15万多条精简为1447条,其条目中的文字表述也进行了相应的精简.在如此精简的条件下,如何有效地贯彻和实施这些条文,以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及施工安全,论文结合工程监理实践,对监理过程中感受颇深的一些条文的执行情况予以归纳总结,并与广大同仁探讨.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钢筋验收、混凝土强度检验、脚手架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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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711(建筑施工)
2005-03-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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