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4764.2000.z1.032
从各国规范对比看我国抗震设计安全水准评价中的有关问题
在阐述了各国抗震设计规范对钢筋混凝土结构抗震设计使用的"地震力设计法"(force based design)及其所含的评价结构抗震能力的"设计地震力-延性"联合准则的基础上,说明了不能单纯用对比同样设防烈度地面运动峰值加速度条件下设计地震力取值的高低来评价不同抗震设计规范的安全水准.在对新西兰、欧洲共同体、美国、日本和我国抗震设计规范关于钢筋混凝土结构的设计地震力取值原则以及延性要求作了评述和对比后,对我国钢筋混凝土结构抗震设计的安全状况作出了评价.
钢筋混凝土、抗震设计、设计地震力-延性准则、安全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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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352.1+1(建筑结构)
2004-02-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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