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8425(s).2020.04.010
数字音乐平台拒绝转授独家音乐版权的反垄断法分析
数字音乐平台在数字音乐版权市场充当"分销者"时,若利用市场支配地位拒绝转授独家音乐版权,可能会排除、限制下游数字音乐传播市场竞争,进而损害终端消费者利益.反垄断法具有规制拒绝转授独家音乐版权行为的正当性基础,判定该行为是否构成违反反垄断法的拒绝交易行为,需要详细分析相关市场、市场支配地位、竞争损害及是否存在正当理由.只有在经过正负效果衡量后,才能判定该行为是否应被反垄断法禁止.
数字音乐、独家音乐版权、拒绝许可、拒绝交易、反垄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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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294(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互联网经济的法治保障研究"18ZDA150
2020-05-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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