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8425(s).2015.04.014
国家治理现代化与人本主义刑法观
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视角考察,刑法不是管控社会而是治理社会的手段。应转变刑法观,以人为本,树立人本主义刑法观。要正确认识犯罪,侧重刑法的价值理性,尊重和保护犯罪人的人权;透视复杂的人性,构造刑法理论;把握刑罚发展趋势,提倡人权防卫的刑罚理念。
社会治理现代化、人本主义、刑法观、人权、善治
D924.1(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刑法适用公众参与机制研究”13BFX048
2015-05-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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