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8425(s).2015.03.026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会计系统改进探讨
自2008年末中央政府推出“四万亿”经济刺激计划后,国内各级地方政府的资金需求日益扩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数量与负债规模呈现快速增长的局面。从审计署2013年底公布的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得知,截止2013年6月底,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的举借主体中,融资平台公司占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的37.44%、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的33.14%和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的46.36%,这表明融资平台公司是地方政府性债务的主要举债主体。但是现阶段融资平台公司会计系统不能很好地反映其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会计信息不能满足信息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且信息透明度较低[1]。本文拟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主体、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等四个方面的改进进行探讨。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务会计、政府性债务、会计信息、担保责任、信息透明度、信息使用者、资金需求、中央政府、质量要求、信息披露、审计结果、经济实质、经济决策、经济刺激、会计主体、会计系统、会计处理、负债规模
F27;F83
2015-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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