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8425.2012.07.006
我国区域性科技进步立法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
当前,我国以《科技进步法》为指导的区域性科技进步立法为因地制宜地促进区域科技进步做出了重大贡献.然而,我国的区域性科技立法也出现了立法层次不高、内容差异性较大、各个区域间难以统筹规划的现实问题.在《科技进步法》的立法框架下推进、完善、提升区域性科技进步立法并为进一步优化国家层面的科技进步立法积累经验,是我国当前区域性科技进步立法的当务之急.我国区域性科技进步立法的修订应当构建有效的运行机制并制定适合本区域的现实对策.
区域性、科技进步、科技创新、利益衡平
26
D922.17(中国法律)
浙江省科技厅重点软科学研究项目“浙江省专利保护条例修订思路研究”2010C25082;丽水市科技计划项目“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及法律问题研究”20110418.同时受“浙江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标准化与知识产权管理”资助
2012-1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3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