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8425.2009.04.003
也谈正确理解哥德尔不完全性定理——与陈慕泽先生商榷
就陈慕泽先生对<禁止使用自指代命题>关于哥德尔不完全性定理的质疑提出的批驳做出回应.认为陈先生回避要害,无视作者对哥德尔证明中双重标准之矛盾的分析和揭露,其批驳存在自相矛盾、循环论证和转移辩题的问题.还专门采用陈先生的符号,对哥德尔定理结论1和2的证明进行分析和批判,再次解释哥德尔定理的结论可以完全正确,但应该理解成:哥德尔所构造的不可判定公式违反逻辑,必须禁止在无矛盾的形式系统中使用.同时,还分析了现有主流学派对哥德尔定理结论的种种误解,提出重建逻辑学公理系统的主张.
哥德尔定理、不完全性、不可判定、可证、双重标准、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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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1(逻辑学(论理学))
2009-06-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8-1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