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1835/j.issn.1008-5831.jg.2024.05.001
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与新质生产力
社会形态更替本质上是生产力从低质到高质的发展过程,生产力水平提升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新质生产力以"新"为起点,以"质"为重点,以"生产力"为落脚点,培育新质生产力着力点在新科技、新产业和新要素.数据要素作为数字时代战略性生产要素,是实现企业数字化、智能化的关键.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深耕数据蓝海,培育大数据产业,释放强劲生产力效能.探究大数据试验区依托数据要素助力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的现实路径,对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利用科技创新实现经济高质量增长,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文章梳理现有新质生产力的概念与内涵,引入数据要素,理清大数据综合试验区赋能新质生产力理论机制,基于 2011-2021 年全国 230 个地级市面板数据,以科技生产力、绿色生产力和数字生产力三维度构建城市层面新质生产力指标体系,将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试点政策视为准自然实验,构建多期双重差分模型实证检验试点政策效应,并从多维度刻画试点政策效应异质性.研究结果发现: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显著赋能新质生产力提升,且这一结论在多种稳健性检验下仍然成立.维度异质性分析表明,试点政策在科技生产力、绿色生产力和数字生产力三个维度均存在显著赋能;地域异质性分析表明,在东部沿海地区和长江经济带地区政策赋能效应更为明显;经济特征异质性分析表明,拥有较高水平产业结构、人力资本和数字基础设施的城市政策赋能作用突出.机制分析表明,试点政策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进而赋能新质生产力.据此提出政策建议:依据新质生产力子维度优化试点政策驱动数据要素渠道;针对地区产业结构异质性,有的放矢推进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改革;政策实施环节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引导和企业模范带头作用.
新质生产力、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数据要素、科技创新、多期双重差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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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9;F124.3(信息产业经济(总论))
广西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23FLJ004
2024-09-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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