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1835/j.issn.1008-5831.jg.2021.06.002
企业社会责任、政府补助与创新意愿
企业发展离不开创新研发活动,驱动企业的创新积极性需要宏观、中观与微观三个层次共同发力.已有研究从微观的企业社会责任角度探讨对企业创新的影响,但缺乏相应路径的深入研究.为此,文章以2013—2018年沪深A股的国有上市企业为样本,引入中观视角下的政府补助作为中介变量,研究企业社会责任对创新意愿的作用路径,并讨论宏观层面的混合所有制改革程度对此路径的调节作用.研究发现:企业社会责任正向影响企业创新意愿;政府补助在企业社会责任与创新意愿之间起到中介作用;混合所有制程度可以正向调节社会责任与创新意愿之间的关系.通过进一步分析,文章还得出:政府补助在企业当期社会责任与创新意愿的中介作用更显著,而混合所有制程度对滞后一期的企业社会责任与创新意愿的调节作用更为明显;研究结论对国企借助履行社会责任带动创新发展和深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具有实践意义.
社会责任;企业创新意愿;政府补助;混合所有制;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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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73.1;F832.51;F270;F812.45;F276.1(企业经济)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绿色技术创新视角下的西部地区环境规制研究";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庆师范大学校级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企业社会责任对技术创新的作用机制研究"
2021-12-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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