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1835/j.issn.1008-5831.2016.01.026
公共性视角下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困境及优化
对政府购买不仅要做“规范性导向”的研究,还需进行“价值性导向”的分析.由于购买主体的特殊性、资金的财政性、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及监管评估的全民性,决定了公共性是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在属性与客观要求.当前政府购买服务在各地实践中有诸多探索,发展出不同模式,如购买岗位制、购买项目制等,但普遍呈现公共性不足的特征.因而需要通过发展多种购买主体、发展公共服务组织与机构、设立公众需求表达机制、评估上加强公众参与等策略而优化并提升购买服务中的公共性.
政府购买、公共性、社会服务、需求表达、治理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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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62.6(经济学分支科学)
2015年度教育部青年基金项目“恢复性司法理念下犯罪受害人分类援助及社工介入模式研究”15YJC840004;2014年度教育部青年基金项目“疾病话语下的健康焦虑与过度医疗研究”14YJC840008;2015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科研重点项目“刑事被害人的社会救助及社工分类介入研究”JAS150294;福建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海西社会建设与社会服务研究中心”资助项目
2016-03-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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