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5831.2005.05.031
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法制建设
法治精神与法制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灵魂.法制建设必须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和谐社会的法制建设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重视保证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得到进一步充分发展,立足于使社会公平与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重视规范诚信友爱行为,充分体现对创新与创造行为的保护,维护好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积极规范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行为,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
和谐社会、法制建设、法治、依法执政、依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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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052(法的理论(法学))
2005-1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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