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以来就业政策的演变
@@ 弹性就业政策(1949~1954年)
统一安排旧有公职人员和原官僚资本主义企业的职工;对其他失业者实行介绍就业和自行就业政策;对长期失业者实施生产自救政策,使他们在求职期间有基本生活保障.中央允许国有、私营企事业自主招工.1952年,中央提出逐步实施统一调配劳动力,但在具体招工过程中,允许各单位自主选择录用.1953年,中央批准劳动就业委员会等部门的<关于劳动就业的报告>,各单位招工数量较大时,应向劳动部门申请,并由它负责介绍、选择和录用;招工数量较小时,可自行招聘.由于临时工、合同工所占比例较大,国家允许辞退职工,就业富有弹性.
就业政策、建国以来
F241.4;G647.38;D669.2
2004-09-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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