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售房款项会计处理探讨
为了保证新政府会计制度在行政事业单位的有效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1号》(以下简称为"解释1号")的出台及时回应和解决了新制度实施与新旧制度衔接过程中的十一项具体问题.其中,售房款项通常资金规模比较大且属于长期结存资金,相关款项会计处理的规范性直接影响行政事业单位的累计盈余情况.由于解释1号中并未对售房款项列示与披露、业务间逻辑关系以及明细科目设置等问题进行明确规范,进而导致会计人员实务处理过程中仍然存在很多困惑.基于上述原因,本文在深入解读售房款项相关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案例分析售房款项具体会计处理方式,进而总结会计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改进建议.
预算会计、财务会计、售房款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广东理工学院质量工程校级项目;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广东理工学院质量工程项目
2022-04-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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