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加密货币征税探究
数字加密货币作为前沿技术的崭新应用,拥有巨大的经济、社会价值.与传统虚拟商品不同,数字加密货币在性质上属于金融资产,具有可税性,美、英、澳等国纷纷将数字加密货币纳入征税范围,对我国利用税收管控数字加密货币交易具有极大的借鉴意义.基于此,文章认为我国应当围绕数字加密货币建立法定征税体系,并在所得环节征收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在流转环节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
数字加密货币、征税、所得环节、流转环节
本文系四川省软科学研究项目;中国博士后资助项目;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2021-05-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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