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补偿承诺条件下上市公司价值掠夺方式探讨
证监会制定业绩补偿承诺制度的初哀是抑制收益法导致的资产泡沫,同时保护中小股东权益,但未对业绩承诺的补偿方式作出健全的限定.由此,在业绩承诺未达成时反而成为大股东转嫁补偿责任和价值掠夺的诱因,导致业绩补偿承诺的作用适得其反.因此,本文选取天龙集团作为案例,分析其在业绩补偿承诺下,利用超能力派现发布“利好信息”和高送转减持套现的动因及市场反应并提出相关建议,为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参考.
超能力派现、减持套现、业绩补偿承诺
2020-1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13-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