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新政解析——基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税收执法,优化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于2018年6月6日发布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本文对该公告进行了解读,为企业财会人员提供参考.该公告于2018年7月1日起施行,建议企业对扣除凭证进行整理并评估其合规情况,调整内部财务与税务凭证管理制度,以适应新规.
税前扣除凭证、分割单、其他外部凭证、补救措施
2017年度广州工商学院校级质量工程“广州工商学院会计学专业校外实践教学基地”ZL20171146;2018年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基于大会计思维的管理会计人才培养模式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9-1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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