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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预算监督体系如何应对新《预算法》的挑战

引用
新《预算法》已从2015年1月起开始施行,与旧《预算法》相比,新《预算法》更加明确体现了预算改革“全口径、全过程、法治化、透明化、精细化、绩效化”的目标,更好地体现了十八届三中全会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在预算管理诸多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

本文系2015年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项目编号:15D125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6-05-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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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8072

42-1103/F

20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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