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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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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于2013年8月颁布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财会[2013]17号).该文件要求新的《企业成本核算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必须自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的大中型企业中(除金融保险业以外)施行,同时鼓励其他企业(比如小企业)也可参照这一新成本核算制度执行.与此同时,文件还取消了已经执行多年的《国营工业企业成本核算办法》.新制度是我国首次以国家层面制度的方式来规范制定成本核算制度,在我国企业成本核算制度化的道路上迈开了一大步,对于治理和结束目前较为混乱的企业产品成本管理现状具有指引性的帮助.这个新成本核算制度的出台,极大地推动了我国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化的进程,不仅有利于企业产品成本核算的信息更加规范合理,同时也促进了我国经济社会朝更加国际化现代化的方向发展.本文通过《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几大准则的解读,并将其与之前类似的相关会计制度比较,提出以下几点看法.

2014-11-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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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8072

42-1103/F

20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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