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体系构建及应用——基于BSC模式的思考
一、引言
2008年财政部、证监会、银监会等相关部门联合颁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实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并对外披露自我评价报告.2010年《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颁布,为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提供了一个共同的标准,完善了企业内部控制的评价体系.但基本规范只是要求企业在自愿的前提下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从而导致其未能在实践中发挥出应有的监督促进作用.根据郑倩及凌邦如对2011年沪市企业内部控制报告披露情况分析发现,在933家企业中,只有427家企业进行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其中仅有258家聘请了事务所对其报告进行审计.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N120406004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3-12-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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