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农民合作社会计核算规范化机制构建
一是以分配制度改革调动社员“民主治社”积极性.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民基于自愿原则组建的合作组织,其组织管理体系遵循以社员待遇平等为宗旨,以非盈利性与非政府性为基本属性.基于合作社组织的独特宗旨与特点,其会计制度则是财政部有关部门在充分考虑合作社所具有的非盈利性组织特征基础上,所做的一种相对规范化的制度安排.鉴于当前合作社发起人和社员之间存在的财产、利益和待遇等经济关系的非均等化,发起人出资“一股独大”带来的利益优先形成事实上的内部人控制.发起人作为“经济人”,追求投资回报是其内在追求,发起人的“内部人”条件又为其创造了适宜的内部环境,从而导致合作社形成事实上的经济利益最大化目标追求特征,农户社员加入合作社的目标也多在于有效降低生产经营成本,通过与合作社内容交易获取更多盈余分配,这样合作社事实上的目标追求就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制度设计目标相背离.
2013-10-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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