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农村土地承包权无形资产核算与流转收益管理
我国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发展、生产及加工技术的提高,为现代农业规模生产经营提供了有利条件,加上农村出现了农户把责任田转让给他人耕种现象.对此,我国2003年3月1日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农地承包法”),明确规定继续保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农户承包经营责任制,并允许以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愿有偿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根据调查发现,在现在技术服务及管理过程中,无论是土地流转还是农户间的协作联合生产经营,通过农户的共同协商种植、加工经营农作产品,同样可以达到农业用地面积规模扩大,达到农业经济规模效益.因此,依法流转交易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以及流转收益管理成为崭新的会计交易事项和核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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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3(会计)
广东自然科学基金研究项目G030204
2012-11-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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