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弥补亏损所得税会计处理
一、弥补亏损的一般会计处理
(一)结转损益的会计处理企业设置“本年利润”科目,核算企业本年度内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在会计年度终了,企业应将“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等收入类科目的期末余额分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贷方,与此同时,企业还应当将“主营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等费用(包括有关支出)类科目的期末余额,分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方,即将本年所有收入和费用项目相抵后结出的本年实现的净利润(即“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余额),转入“利润分配”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果“本年利润”科目的年末余额在借方,说明企业本年实现的收益为净亏损,则应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贷记“本年利润”科目.“本年利润”科目在年末结转之后应当无余额.
企业、亏损、本年利润、科目、利润分配、所得税费用、贷方余额、主营业务、其他业务收入、会计处理、净利润、营业外支出、营业外收入、销售费用、投资收益、借方、结转、会计年度、管理费用、费用项目
F23(会计)
2012-11-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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