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类型企业出口退免税政策及会计核算比较
我国从1985年4月1日起,对出口的产品实施出口退税政策.在1988年明确了“征多少退多少,不争不退和彻底退税”的原则.1994年结合增值税制度的全面实施,重申了对出口产品实行整体税负为零的税负政策.在2005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我国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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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3(会计)
2012-11-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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