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债务成因与风险破解对策
地方政府债务的急剧累积和迅猛增长,已成为制约地方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严重障碍,并潜伏着巨大的债务风险和诚信危机,威胁社会的稳定.因此,研究地方政府债务形成的深层次原因,以寻求有效的解决对策,已成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一、地方政府债务概述
(一)地方政府债务含义 所谓地方政府债务是指地方政府作为债务人要按照协议或合同的约定,依照法律的规定向债权人承担的资金偿付义务.目前在我国主要包括省(以及省级政府)、地(或地级市)、县(或县级市)、乡(镇)四级政府负债.世界银行专家哈纳·波拉科瓦(Hana Polaekova)把政府承担的所有债务分为两类:直接债务和或有债务.根据我国现行的《预算法》第三条规定,"各级政府预算应当做到收支平衡";第二十八条规定,"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人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因此除国务院特批之外,地方政府不得举债,而国务院至今并没有特批的案例.但在现实中,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已出现严重的收支不均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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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12.5(财政、国家财政)
2012-07-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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