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转型与固定资产投资相关性研究——基于制造业上市公司的经验数据
一、引言
固定资产是企业(尤其是制造业)的主要资产.自1994年我国全面实行增值税制度以来,我国企业固定资产增值税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的演变.第一个阶段为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阶段即生产型增值税(1994年1月1日~2004年6月30日),但随着经济发展,生产型增值税对固定资产已征税额部分存在重复课税的弊端越来越明显,且企业资本有机构成越高,重复征税程度越深.这就出现了税负的不平衡,客观上势必人为造成促进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抑制基础产业、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发展的现象.
增值税转型、固定资产投资、相关性研究、制造业上市公司、生产型增值税、产业发展、资本有机构成、企业固定资产、增值税制度、劳动密集型、技术密集型、重复课税、征税程度、经济发展、进项税额、基础产业、不平衡、抑制、演变、现象
F812.42(财政、国家财政)
2012-07-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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