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业务递延所得税会计处理浅析

引用
@@ 企业可将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列为投资性房地产,具体范围限定为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且拟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房地产的用途发生改变需要对其进行重新分类,因而产生了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

投资性房地产、转换、递延、所得税会计处理、土地使用权、资本增值、重新分类、改变需要、范围限定、出租、建筑物、租金、转让、用途、企业

F275(企业经济)

2011-12-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72-73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财会通讯

1002-8072

42-1103/F

2011,(16)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