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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会计处理问题及建议

引用
@@ 融资租赁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 (1)租赁双方根据租赁标准判断的租赁类型存在矛盾.我国租赁准则第四条规定:"就承租人而言,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就出租人而言,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其中"几乎相当于"通常掌握在90%以上(含90%)".最低租赁收款额为最低租赁付款额加上独立于承租人和出租人的第三方对出租人担保的资产余值.按照租赁准则的规定,满足此条标准可以判断租赁类型为融资租赁.根据此条规定,如果承租人的最低付款额的现值大于等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90%,出租人的最低租赁收款额大于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90%,则承租人、出租人认定该项租赁为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会计处理、最低租赁收款额、资产公允价值、租赁资产、出租人、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承租人、租赁准则、存在矛盾、标准判断、第三方、问题、方根、担保

F275(企业经济)

2011-08-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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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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