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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开办费财税处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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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开办费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支付的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筹建期间指的是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到开始生产经营之日止的期间.企业筹建期间的支出能否确认为会计上的费用进行核算需从两个方面进行考虑:一是企业在发生这些支出时,是否已经建账.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其15日内设置账簿,依此规定,企业发生的开办费有可能在企业建账之前,对于这部分开办费应该将取得的相关凭证进行归集,然后再考虑下面的条件来界定是否确认为会计上的费用;二是会计准则中,费用要素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由于开办费是投资人为设立企业而发生的费用,这些费用是有助于企业成立,进而步入生产经营的轨道,同时也符合会计准则有关费用要素的定义,为此企业发生的开办费可以确认为会计上的费用.

企业、开办费、财税、费用要素、会计准则、筹建期、生产经营、所有者权益、固定资产价值、税收征管法、营业执照、日常活动、纳税义务、经济利益、借款费用、建账、投资人、纳税人、差旅费、注册

F275(企业经济)

2011-08-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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